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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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办公室

  职责范围:

  一、政务工作

  1.协助所长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;

  2.负责全所机构设置,组织制定各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,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;

  3.根据所统一部署,参与改革、规划等重要专项工作;

  4.安排、组织有关会议,负责起草会议纪要,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,并向所长反馈信息;

  5.根据所领导指示和所务会决议,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;

  6.负责政务信息的撰写、报送及对外宣传工作;

  7.负责高能所年报(行政版)、编辑工作;

  8.负责高能所主页有关内容的设置和定期更新,负责主页资料的收集汇总及编辑工作;

  9.负责信访工作。

  二、机关事务

  10.负责文书处理工作;

  11.负责高能所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;

  12.负责组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;

  13.负责高能所文件及所务会议、办公会议纪要的打印;

  14.负责所长、院士的事务性工作;

  15.完成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  三、档案工作

  16.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;

  17.组织并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、立卷,负责文件材料的归档、管理,编辑文件汇编,提供使用等;

  18.组织并指导各科研部门做好科研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,检查、验收研究课题档案;

  19.负责科研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鉴定、统计、利用等项业务工作;

  20.按国家关于及档案保管和保密的相关规定,妥善保管、保存科研和文书等档案,保证档案机密及档案的安全。

  四、外事工作

  21.组织编制、审核、申报年度外事计划(包括请进、派出、国际合作和国际会议等);

  22.搞好对台、港、澳的科技交流,办理有关派出、请进手续,做好相关人员的行前教育及归后总结工作;

  23.按国家及本所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协助办理出国人员手续,并负责做好出国前的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;

  24.负责出国人员和赴台、港、澳人员的管理,建立并管理相关人员的出访档案,及时收缴和保管出访人员的护照和相关文件等;

  25.负责外宾来访的审核、备案和接待等,协助有关处、室安排外宾学术活动、访问、参观等;

  26.协助起草、翻译全所性重要外事活动、国际合作、出国访问等的发言、报告、协议等;

  27.负责管理英文版《高能所主页》,包括栏目、组稿、翻译、审核等,

  28.收集与我所有关的国外科研机构、重要科学家、来访或工作的外国学者的情况和资料,建立和管理请进外宾的外事档案;

  29.协助开展国际开发活动,包括与其有关的请进、派出、合作文电的审核等;

  30.负责组织我所主办的国际会议;

  31.完成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  联系方式:

  TEL:88235008

地址:北京市918信箱 邮编:100049 电话:86-10-88235008 Email:ihep@ihep.ac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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