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装置管理中心
职责范围:
在各大装置和工程负责人的领导下,负责各装置建设和运行的组织管理工作,包括工程项目立项、计划调度、技术协调、质量管理、工程和运行经费管理、招投标、档案管理、对外协作管理等。
1.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的组织、协调和联络工作。
2.负责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,逐步实施工程现代化管理。
3.负责编制各工程项目总体CPM计划和装置运行计划,检查并督促计划的实施。对涉及多个单位的技术及进度问题进行协调。
4.根据各装置和工程的要求,组织重大关键设备的研制攻关。
5.负责检查各装置运行和工程的进展情况,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6.组织全所仪器设备及部分自行招标的基建项目等的招投标工作。
7.组织各工程和装置运行工作会议、工程技术协调会、评审会、及鉴定验收等,并起草有关会议纪要。
8.负责编写工程和运行相关的进展报告、情况简报及各种材料等。
9.根据工程和运行需要,对人员、物资、经费等提出使用及调整建议,审核设备和备品备件的购买申请,并协同有关部门予以落实。
10.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、工作协调等。
11.负责组织有关国内外合作事宜以及外聘专家的组织与管理。
12.协助运行负责人和各工程经理、副经理、总工程师、总工艺师、总经济师做好相关工作。
13.根据大科学工程管理要求,协同档案部门做好工程归档和验收工作。
14.负责BEPC国家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。
联系方式:
TEL:88235148